近来,法院审结一同被告人魏某违法出售“粉”等保健品的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。
2020年末,县某保健用品店实践运营者魏某,在未依法实行保证食物安全职责的情况下向别人进购保健品“粉”、“伊甸园红蜘蛛”和“红蜘蛛”合计28盒在店中进行出售。2021年10月21日,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在该保健用品店内现场抄获“粉”4盒、“伊甸园红蜘蛛”4盒和“红蜘蛛”6盒。后经判定,魏某出售的上述保健品内含不合法增加物质西地达非、他达拉非。魏某不合法获利100元。
法院依据本案已查明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损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,以出售有毒、有害食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分金1000元,制止其一年内从事食物出产、出售及相关活动,一起责令魏某承当其出售价款十倍赔偿金1000元,并在州级以上新闻媒体揭露赔礼道歉。
法院在此提示广大人民群众要进步辨认才能,不要购买非正规药品,防止上当受骗乃至损害身体。一起警醒各出售药品、保健品运营者,在日常运营中要遵循法令和法规底线,据守社会职责,关于损害顾客权益、要挟到大众生命健康的行为,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处分。